近日,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成功化解一起学龄儿童落户的行政争议案件。经过检察机关多方座谈、走访调查、积极协调,争议纠纷得以化解,学龄儿童落户事宜得到妥善处置,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源于路北区法院受理的一起诉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案。根据路北区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会签的《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路北区法院邀请检察机关参与该案的化解工作。经了解,该案原告陈某之女陈某某年满7岁,却因没有户口失去了与同龄孩子一起接受教育的机会。陈某是在未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况下生育此女,且孩子母亲失去联系,出生证明的原件随之丢失,按照《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相关规定,无法办理落户手续。路北区检察院代检察长孙岩在听取案件汇报后高度重视,认为要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能让户口成为孩子求学之路上的绊脚石,遂指定副检察长冯世斌牵头办理此案。
冯世斌副检察长多次带队赴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联系沟通。经了解,因为前期公安部门没有向陈某充分解释落户的相关规定,导致矛盾激化,进而提起诉讼。
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共同为学龄儿童的求学道路保驾护航,2020年9月22日,路北区检察院与路北区法院共同组织召开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座谈会,邀请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户政部门负责人、陈某及代理人参加,副检察长冯世斌主持会议。通过座谈,一方面向陈某释法明理,详细讲解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的相关规定和政策,敦促其理解配合办理流程;另一方面,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交流平台,共同商讨孩子落户的破解之策,促成争议化解,尽力定纷止争。陈某及代理人对检察机关所做的工作和努力表示感谢,表示同意撤诉。
会后,为补办孩子落户的相关手续,路北区法院积极协助当事人律师调取相关证据。同时,在检察机关的积极协调推动下,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召开针对该案的工作协调会,寻求为陈某某办理户口的途径。最终确定了先予落户解决上学问题,再协助补办手续的工作方案。
2021年1月,孩子终于在其父亲户籍地落户。关于孩子上学的问题,经与路北区教育局多次沟通协调,已决定在暑期入学季安排到路北区钓鱼台第一小学就读。至此,案件得以实质性化解,检法两家携手会同公安机关、区教育局共同助力未成年人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