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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检察开展禁止令执行专项监督,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时间:2024-04-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社区矫正监督质效,确保禁止令严格规范执行,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禁止令执行情况检察专项监督,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况的发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聚焦民生热点明思路。对涉嫌食品药品安全的社区矫正对象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继续从事与食品药品相关职业,是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保障。实践中,因适用禁止令的社区矫正对象较少,禁止令的执行往往成为监管的薄弱环节被忽视,容易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为此,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切实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聚焦民生热点,明确监督重点,扎实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禁止令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促进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有效化解,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是摸清案件底数夯基础。充分利用数据治理优势,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汇集全院刑事案件数据,排查出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被判处禁止令案件3件3人。加强与社区矫正机关的协作,对比社区矫正信息台账,排查出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被辖区外法院判处禁止令案件2件2人。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协作,核实被判处禁止令的社区矫正对象的工商登记信息,排查社区矫正对象工商登记信息有无继续存续等情况,保障案件有据可查,夯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禁止令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基础。

三是做实矫正监督求实效。通过查阅、对比社区矫正档案,发现社区矫正机构在禁止令人员入矫宣告时未提醒告知禁止令、社区矫正方案缺乏针对性、督促禁止令对象报告遵守禁止令执行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和建议。与禁止令对象逐人进行谈话,进一步了解其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工作状况和禁止令执行等相关情况的同时,强化对禁止令对象的法治教育,尤其是曾因违反禁止令受到处理的人员,督促其充分认识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树牢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禁止令,诚实劳动,向善守法。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下一步,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围绕民生热点问题,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行政执法机关沟通协调,破除信息壁垒,实现司法执法信息共享,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合力,推进禁止令执行的跨部门高效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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