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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南检察院与路南烟草专卖局联合开展校园“百米禁烟”专项活动
时间:2021-0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有效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实现校园周边“禁烟”,自2020年起,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检察院与唐山市路南区烟草专卖局共同成立了专项活动专班小组,全面摸排了辖区内中小学周边卷烟零售店并建档造册,开展分类清理整顿工作、联合执法检查,全面清理整顿中小学校园周边烟草零售点,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行为,2020年底基本实现了校园周边百米内无烟草零售户的目标。 

 

为巩固校园周边“禁烟”专项活动成效,进一步推动校园周边电子烟“清零”,2021年2月18日,路南区人民检察院与路南区烟草专卖局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2021年辖区内校园周边“严禁售卖卷烟、电子烟”专项行动。 

 


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袁琳琳表示,2020年区检察院与区烟草专卖局密切合作,集中清理整顿了校园周边的卷烟商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21年,将继续联合开展活动,杜绝校园周边卷烟等产品“死灰复燃”。
 

 

路南区烟草专卖局局长苏玉坤强调,区烟草专卖局与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加大校园周边禁烟的宣传力度,突出对重点区域监控,实现校园周边“禁烟”常态化。 

 

会上,区检察院与区烟草专卖局共同决定2021年扩大工作范围,将电子烟纳入未成年人禁烟行列,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行为。

2021年2月24日,路南区人民检察院与路南区烟草专卖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对全区中小学校周边的便利店、文具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的标识。 


 

下一步,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将与路南区烟草专卖局、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路南区教育局联合开展多形式专项活动,严查校园周边“无证卖烟”“销售电子烟”等行为,净化校园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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