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教育工作,培养未成年人法治思维和自我保护意识。11月23日下午,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学军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来到唐山市第八中学,为同学们讲授了一堂以“学习民法典 运用民法典 让青春在法律护佑下健康成长”为主题的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李学军副检察长根据同学们的身心特点,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讲解《民法典》是如何诞生的,它有着怎样的时代意义,民法典确立了哪些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是怎样指引我们的日常行为,以及民法典与未成年人保护的关系。通过“案例+法条”的PPT展示,结合社会热点,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帮助同学们了解民法典规定的生命权、姓名权、财产权等概念,以及如何依法守规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一个个贴近日常生活的事例,在场的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师生们反响热烈。
法治课结束后,市院未检检察官就涉未成年人犯罪中的暴力、侵财、校园欺凌、未成年人性侵四个方面,为同学们讲解了犯罪预防及自我保护的相关知识,深刻阐释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引导同学们要遵守法律,树立法治意识。
通过此次校园宣讲活动,同学们对民法典有了深入认识,丰富了学生们的法律知识,进一步树立“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今后,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将会继续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的职责,积极送法进校园,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案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