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份以来,市检察院分管公诉工作的李学军副检察长以第一公诉人的身份两次出庭支持公诉,两起重大案件分别是遵化市任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两死、两重伤)、孙某某涉嫌窝藏罪案;河北某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王某某涉嫌受贿罪案。据悉,这是今年以来市院领导的第五次出庭。这也标志着市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工作正趋于常态化。

任某某涉嫌故意杀人、孙某某涉嫌窝藏罪案
在任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庭审过程中,李学军副检察长庄严地宣读起诉书,并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对案发起因、过程及相关证据等问题讯问了被告人。


王某某涉嫌受贿一案
在王某某涉嫌受贿案法庭辩论阶段,李学军副检察长发表了逻辑缜密、法度严谨的公诉意见。既从被告人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两个方面,精准论证了其行为构成犯罪,又依据被告人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的客观事实,向法庭提出了从轻处理的建议。
同时,秉承“谁办案谁普法”的精神,从被告人成长经历、犯罪轨迹、社会危害性以及应汲取的教训等方面,向受邀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群众开展了深入浅出、入情入理的法庭教育。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