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听授课后,我对什么是业务管理、什么是案件管理、什么是质量管理以及‘三个管理’之间的相互关系有了更加清楚的了解掌握,给我们提供了下一步工作的方法论和指导方向。”黑龙江省安达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学慧表示,将准确理解“三个管理”,并把最新精神传导给每一位检察干警。
“课程指导性很强,对于我们平常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和疑难问题,均从‘三个管理’的不同维度和不同层面,讲到了如何去解决、如何去考量的具体方法。”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昊德表示。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蒋锐表示:“‘三个管理’分别从宏观统筹、流程规范和结果导向形成闭环,既破除唯数据论的弊端,又回归了司法规律,充分体现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践要求。”
在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灿看来,要综合运用“三个管理”全流程、全方位管控案件质量,“前端注重明责赋权、中端加强规范把控、后端做实质量评查、末端落实责任惩戒”。
“聆听授课后,我深刻了解到,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检察官,管理不仅是案管部门的事。”北京市团河地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黎表示,课程进一步明确了检察长、检察官和职能部门等的职责任务,为今后四级检察院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指明了方向。
山东省淄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小玉认为,在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中,市级检察院应发挥枢纽作用——在业务层面做好政策转化,将政策细化为可执行的方案、意见;质效方面借助案件评查、数据核查,督导基层履职,及时纠偏;经验总结上,鼓励基层探索解决检察管理与业务运行新问题,提炼可推广的创新管理模式。
山西省长治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向前表示:“‘三个管理’抓住检察履职的关键,从检察业务的整体管理、办案环节的全程管理、个案办理的质效管理三个层面对检察管理一体谋划、统筹推进,将管理的价值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推动检察工作回归履职办案本职本源。符合中央精神、实际情况、司法规律和基层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