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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南检察:“未成年人保护驿站”揭牌运行,开启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新篇章
时间:2023-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落实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提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专业化水平,在唐山市人民检察院的指导和帮助下,在路南区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在路南区教育局、路南区惠民道街道的大力支持下,路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路南区美好社区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在惠民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了唐山市首家未成年人保护驿站(以下简称未保驿站)。
近日,路南区人民检察院未保驿站举行揭牌仪式,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周春林,路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非,唐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吕超,路南区委教育工委书记、路南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淑静,路南区惠民道街道党工委书记张朦等领导受邀出席活动。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晓辉,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袁琳琳,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于淼参加活动。

揭牌仪式


8月25日上午,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晓辉,路南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淑静,路南区惠民道街道党工委书记张朦,路南区美好社区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王飞共同为未保驿站揭牌。



随后,领导们一同参观未保驿站,驿站以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遭受侵害为宗旨和目标,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流、诉说、安抚、宣泄、教育、训诫等综合服务,切实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未保驿站采取“检察官+司法社工+公益”的模式组建“检社团队”,通过专业化队伍建设形成工作合力。驿站强化党建引领,配备了政治站位高、业务能力优、党性修养强的检察干警,同时路南区美好社工中心选派了美好社工党支部的党员骨干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社工加入到司法社工团队,充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座谈会


揭牌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举行座谈会。会上,由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袁琳琳介绍未保驿站的基本情况,与会人员围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管理体系”、“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社会支持系统在社工帮教中的运用”等主题开展了深入的研讨交流。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周春林要求,要运用好未保驿站这一平台,创新观护帮教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检察监督、心理咨询等各方力量,探索司法专业办案和社会综合保护工作的新路径,实现偏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及顺利回归社会的目标。


不起诉宣告


“推一把是少年犯,拉一把是好孩子。”随后,路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未保驿站对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的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举行不起诉宣告训诫。训诫由案件承办检察官主持,唐山市公安局路南分局民警、路南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路南区美好社工中心司法社工、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共同参与见证,这也是未保驿站成立后的第一起案件。

此次涉案未成年人因法治观念淡薄、家庭监护缺失、就业认知存在偏差等原因,导致实施了犯罪行为,基于该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符合不起诉条件,路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其法定代理人进行家庭指导教育。同时,鉴于该未成年人还有四个月即将成年,检察官还委托司法社工对其进行四个月的跟踪帮教,真正避免了涉案未成年人“一关了之”和“一放了之”的现实困境。

未保驿站作为检察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教紧密融合的有益尝试,汇集了检察机关、司法社工、教育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为未成年人进行全方位保护、立体化帮教提供实践平台。下一步,将针对不同未成年人行为采取适当的分级干预措施,实现未成年人保护的最佳效应,促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管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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