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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润检察:驱车400余公里,只为将不起诉决定书送到他手里
时间:2023-06-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丰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及助理,一行三人驱车400余公里来到石家庄市藁城区西关镇前西关村张小元(化名)家里,把不起诉决定书亲自送达张小元手中。


不禁问起,为什么要驱车这么远去送达法律文书?这与丰润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息息相关。

2023年3月,丰润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认为张小元具有主动投案自首、主动退赃、认罪认罚,且无行政违法记录和刑事犯罪前科等从重处罚情节,经院检委会研究决定,依法对张小元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我没有钱坐火车去唐山,我父母都卧病在床,随时都有去世的风险,我没办法离开家”,张小元一边说着一边哽咽,承办检察官听后很是为难,可是按照法律程序,不起诉决定书必须要他亲自签署。思前想后,经请示院领导,承办检察官决定将这份不起诉决定书亲自送达张小元手中。


到了张小元家中,他的家境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困难,他的父母均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家里还有一位70多岁的奶奶需要照顾,全家靠他一人劳动勉强维持生计。承办检察官将不起诉决定书交给张小元的时候,千叮万嘱的告诉他千万不要再犯错误,这个家庭需要你。张小元激动的说“感谢检察院给我这个机会,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工作挣钱,绝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法律条文是冰冷的,但是检察官的心是火热的、善良的、有责任感的。人民检察官绝不是高高空悬的称谓,而是真正做到以人民为中心,让每个案件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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