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施行,为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严格规范醉驾案件办理,依法准确惩治醉驾犯罪行为,强化“两端”发力(前端预防、后端打击),近日,迁西县人民检察院牵头组织迁西县公安局召开专题座谈会,共商如何依法、规范办理好醉驾案件,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座谈会上,检察官逐条、逐项对《意见》进行了解读,重点围绕“醉驾立案标准”、“证据收集固定”、“从重处理与情节显著轻微”情节的把握等,特别对如何健全快速办理机制、如何规范鉴定程序和同步录音录像等方面结合办案实际进行详细解读,在会议过程中,检察院干警和公安民警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迁西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蔡玉玫对下一步醉驾案件办理提出意见,一要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处理《意见》实施前已经立案侦查,但依据新的《意见》已经属于情节显著轻微的醉驾案件。二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不断提高侦查取证、审查醉驾案件能力,贯彻落实好《意见》规定。三要进一步加强检警合作,依靠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不断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迁西县公安局对于县检察院对《意见》的解读和意见建议予以肯定,并表示此次会议为以后醉驾案件侦查取证、规范案件程序起到了很大帮助,希望经常举办如此详细、专业的同堂培训。
迁西县人民检察院将凝心聚力,真抓实干,进一步完善相应配套机制,推动醉驾案件提质增效,加强综合治理、诉源治理,强化普法宣传,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