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检察院以立案监督为抓手,以保障药品安全为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民生,进一步加大对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发生。近日,该院以涉嫌销售假药罪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
2019年5月该院检察官在与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在该区唐海镇集市涉案人杨某某、潘某某售卖“痤疮膏”、“蚁力神”等疑似假药,且二人均无药品销售资质。该院检察官随即要求执法人员在现场扣押相关药品并及时送检,由区公安局控制涉案人员,并全程参与对涉案人员的讯问,第一时间固定了相关证据,后经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意见认为扣押药品均为假药,最终在该院监督下公安机关以涉嫌销售假药罪立案侦查2件2人。
检察官提示,近年来,不法分子为了谋取暴利,以假乱真销售假药,极大的侵害了群众的生命健康,广大群众要不断提高自身保护意识,在正规药店购买药品,如发现疑似假药,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共同维护全社会的药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