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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润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丰润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经验做法
时间:2017-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丰润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职能作用,按照市院开展“一院一品护发展”活动要求,立足职能强化监督,不断创新职务犯罪预防特色工作。去年以来,丰润区检察院先后为3390余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将29家企业因有行贿记录被排除在政府采购及招投标之外,处置4起伪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效预防腐败和职务犯罪发生。   

日前,丰润区委信息专报(第3期)刊发了题为“区检察院筑牢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工作‘防火墙’”的文章,介绍丰润检察院预防工作经验做法,丰润区主要领导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区委书记李忠批示:区检察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围绕政府工程招投标及采购等腐败案件多发领域,从完善制度、强化教育、强化监督入手,积极构筑“防火墙”,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应予肯定。当继续努力,按照“不想、不能、不敢”强化监督,强化查处,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法治环境再做贡献。 

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宝才批示:区检察院立足职能,对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工作坚持警示、预防、监督、打击相结合,为政府采购招投标安上了“防护网”、“廉洁阀”,杜绝和减少了职务犯罪。这充分体现了区检察院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担当意识。希望区检察院持续发力、精准用力,保证政府采购及招投标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区人大主任张印久批示:区检察院牢记职责,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发挥作用,卓有成效,值得称赞。
 
 
区政法委书记许广三批示:区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主动作为,敢于亮剑,预防贪腐、惩治腐败效果明显,做法很好!
 
 

同时,6月14日出版的河北法制报,在《检察周刊》的检方播报栏目,以“扎紧政府采购的‘钱袋子’”为题,刊发了丰润区院的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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