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亮生活 守护美好——河北省检察院、石家庄市检察院联合举办民法典颁布五周年检察开放日活动 |
时间:2025-06-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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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检察院、石家庄市检察院联合举办民法典颁布五周年检察开放日活动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5月27日,河北省检察院、石家庄市检察院联合举办“‘典’亮生活 守护美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检察开放日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高校师生、媒体记者等4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通过实地参观、座谈交流、讲述办案故事、通报工作情况等形式,全景感受民法典颁布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护航民生、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为深化民法典贯彻实施、推动河北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活动伊始,与会代表实地参观了石家庄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等窗口部门,实地了解检察机关接待群众流程、便民服务设施、智慧检务建设成果,听取检察机关大力提升司法透明度、全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相关做法,“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检察服务理念获大家点赞。 “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始终将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责,自觉将民法典精神落实到履职办案全过程,持续推进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3.7万余件,提出监督意见1.6万余件,支持起诉6500余件。”省检察院通报了全省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并表示,将继续秉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工作理念,持续做好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服务。 “5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通过支持起诉帮助社会弱势群体追索各类损失1768万余元,12件案例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事)例。”石家庄市检察院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开放日活动现场,几名检察官分别讲述了履职办案故事,从不同侧面展现了检察机关在民法典贯彻实施中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精神风貌。 石家庄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王静讲述农民工郭某因超过退休年龄被驳回误工费诉求的监督案件。检察机关通过调查取证、类案检索,最终推动法院改判,为郭某追回1.4万余元误工费。 无极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郭旭强讲述某房地产公司伪造2700万元借款合同,企图通过虚假诉讼逃避违建拆除的监督案件。检察机关多方调查取证,成功抗诉并推动违建拆除,3名涉案人员获刑。 正定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王阿鹏介绍现役军人父亲李某因交通事故索赔难申请支持起诉案。军地检察机关联动,4天内完成证据梳理并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帮助当事人获赔5万元,该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李晓亚讲述邹某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变卖房产、转移财产的监督案件。检察机关通过调阅纸质档案、追查资金流向,纠正违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得以恢复执行。 “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短视频平台等形式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让检察成绩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让民法典更好‘典’亮千家万户。”在座谈交流环节,全国人大代表夏立、省政协委员檀立改、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亮等与会代表纷纷建言。 “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贯彻实施民法典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凝聚合力。”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表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将进一步强化检察履职,畅通当事人救济渠道,坚持高质效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持续推进民法典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同时将以此次检察开放日为契机,与各方深化沟通协作,共同推动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让法治精神照亮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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