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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握政绩观的“无我”与“有我”
时间:2026-05-17  作者:  新闻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 | |

开栏语

实,是履职之基;绩,是民心所向。为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唐山检察”微信公众号特开设“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栏,引导检察干警自觉将正确政绩观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检察实绩,奋力书写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检察新篇章。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心无旁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领导干部干事创业,必须树牢正确政绩观,把握好“无我”与“有我”的辩证法,既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也要有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以“无我”成就“大我”。

坚持人民至上,追求“无我”的境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离开了人民,我们就会一事无成。“无私者,可置以为政。”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追求的正是一种“无我”的境界。领导干部开展工作,心中有没有装着群众,是不是一心一意为老百姓做事,得到的结果和效果都是不同的。如何处理好公与私、小我与大我的关系,更好造福于民,考验领导干部的政治立场和党性修养。“无我”的境界,为的是大公、守的是大义、求的是大我。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领导干部都不能忘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能丢掉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时时处处以人民利益为先,多考虑百姓福祉,少强调个人辛苦,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同甘共苦,站在一起、干在一起。

毛泽东同志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深刻批判了主观主义的学风和态度,即“不注重研究现状,不注重研究历史,不注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应用”。主观主义反映到政绩观上,往往是“自我”意识太浓,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以至于忽视客观规律、背离发展目标,这正是有些领导干部患上急于求成、盲目冒进“政绩冲动症”的根源所在。“无我”的作风,是对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坚持,要求克服小我的立场和利益,从客观实际出发,使主观愿望符合客观实际,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推动事业发展。加强调查研究,多走进基层、多深入群众,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从而使对策和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

能否跳出“小我”的局限,从全局高度看问题、从整体角度想问题,反映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思想格局。我们常讲“全国一盘棋”,既然是“一盘棋”,领导干部就既要当好各自岗位的“棋手”,也要善于从下好整盘棋出发落好子。有时候,工作之所以顾此失彼,未必是能力问题,可能是视野问题、格局问题。诚然,不同地区、不同领域有不同的目标任务,也有不同的政策优先选项,但如果想问题、作决策仅仅从本地区本部门利益出发,结果往往达不到最优解。为政之道,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领导干部既要立足本地区本部门职责定位、做到“有我”,也要善于将自己摆进全局、做到“无我”,既谋一域也谋全局,既争一域之光又添全局之彩,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创造性地落到实处。

追求“无我”,也要正确看待“有我”。客观来说,“有我”是履职尽责的需要,每个领导干部在各自负责的岗位上有不同的业务特长,应当注重用好自身优势,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敢于善于担当作为。当急难险重任务来临时,多一些“有我”;在个人名与利面前,多一些“无我”,把“有我”和“无我”统一在为党和人民履职尽责的实干行动上,努力创造人民群众认可的过硬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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