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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小明:忠诚谱写美丽人生
时间:2018-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海港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副部长  赵小明 

赵小明,女,198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3月进入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现任侦查监督部副部长。从检7年来,她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专一行,无论在哪个岗位工作,她都尽职尽责、无怨无悔,时刻用一颗真心、爱心、热心,服务检察事业、推动检察工作。

她有一颗炽热的心,一心向党、忠诚为民。她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校正人生航向,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牢记党的宗旨,不计个人得失,努力为党工作。 

她有一股使不完的劲,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作为一名全日制法学学士,长达四年的法律专业学习,让她在踏入工作岗位之前始终梦想着能在法庭上叱咤风云,或是奔波在调查取证的路上,或是在审讯室里与犯罪嫌疑人进行着博弈。但自从她进入检察院工作的第一天起,她就把“工作无小事”当做自己的座右铭,无论是开始在案件管理中心还是后来调到业务科室,她始终怀着一股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管是份内还是份外事,只要是安排给自己的,都是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从不推脱。

她在案管中心工作,主要负责案件受理、强制性法律文书开具和案件评查工作,工作头绪非常多,加班加点是常事,有时半夜赶到单位为自侦部门开具立案决定书。她经常说:“自己可以在办公室过夜,但工作不过夜”。不管怎样辛苦,在她手头上的工作从来没有耽误过。 

2012年到公诉科工作后,她迅速调整自己的工作思路,仔细阅卷、认真送达、甄别证据、亲自提审,起草起诉书和量刑建议书,注重细节,严把案件质量关,在公诉科工作的三年多时间里,所办理案件无一错案。在办理一起敲诈勒索犯罪案件时,嫌疑人曾有持枪威胁勒索被害人的行为,且因为自己是丙肝患者而有恃无恐,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的恐慌。在承办此案的过程中,她胆大心细,认真阅卷,审查每一份证据,仔细审看视频录像,在细微中寻找蛛丝马迹,最后以准确的定罪量刑诉到法院得到了法院的采纳,使嫌疑人收到了应有的处罚,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5年由于全院人员的调动,她又被派到侦查监督科任副科长,顿时感到肩上的责任更重了。在侦查监督部门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立案监督,在办理孟某某申请对其故意伤害进行立案监督一案的过程中,针对证据上存在的疑点,她积极与市院技术处联系沟通,请求给予技术支持,最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法院做出有罪判决。事后被害人孟某某给检察院送来“秉公执法、维护正义”的锦旗,激动地说“我跑了那么多部门都没有结果,事情在你们这儿得到了解决,你们真正是老百姓的贴心人”,每当听到这样的话,赵小明就特别的自豪,她说这是对她工作的最大认可和褒奖。 

她是一名合格的检察官,无私付出、不记得失。在处理工作和家事的问题上,她始终把工作放在第一,恪尽职守。可以说,作为一名检察官,她无愧于组织的嘱托,无愧于自己的岗位。而作为一个女儿、一位妻子、一名母亲,她却是不合格的。她是一名军嫂,夫妻聚少离多,独子带两个年幼的孩子,每天往返于海港和滦南县。对于两个孩子,她有太多的愧疚。记得去年夏天大儿子刚刚5岁半,小儿子刚满2岁,正赶上市院里抽调干警办案,部长被抽调过去,部里的工作一下子全落在了她一个人的身上。她把孩子全丢给家里的老人,在单位整整忙了一天一夜,全然忘了在家里生病的小儿子。记不清多少次,她把孩子们丢在家中,忙碌在工作岗位上;说不清多少回,当她忙完工作回到家,看着孩子们稚嫩的笑脸,流着眼泪一次次向孩子们道歉。她经常说:“作为一个妈妈,我对不起我的孩子们;但是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不能对不起任何一名当事人。因为我任何一项细小的工作,都可能关系着他们的切身利益。” 

她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在同志们眼中,她是一个好朋友、好帮手,更是一个好姐妹。干警因个人问题向她咨询时,她总是笑脸相迎、耐心解释;其他部门需要配合工作时,她总是第一时间全力配合,不讲任何条件。在她自己眼中,她做的还不够,还需要继续努力、加强、提高。 

“花开顶枝分外红”,在7年的检察工作中。她始终坚持在工作上“用心”,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辛勤耕耘。虽然没有骄人的成绩,但正是这平凡的工作,磨练出正直、谦虚、勤恳的品格。她以强烈的责任心、娴熟的技巧、认真细心的态度诠释着一名普普通通女检察官的为民情怀和正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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