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魏小坤
作为一名奋斗在公诉办案一线的检察官,她始终坚持自己心中的法律梦想,不忘初心,以自己的努力诠释人民检察官“忠诚、公正、清廉、文明”八字箴言的内涵,用激情和执着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工作中多次受奖,曾被唐山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被唐山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严打先进个人,被乐亭县委、县政府记三等功两次,嘉奖四次,被乐亭县委政法委评为十佳政法干警、十佳业务能手,连续多年被评为院先进个人。
良好的政治、道德、业务素质
自1996年进院以来,她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要求进步,入院不到两年就在同龄人中最先入党。工作中恪守职业道德,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和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办案过程中,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她深知“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了办好案,她不断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司法学校毕业后先后自学了法律专科、本科,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又以高分在全院率先通过了司法考试。通过多年办案和不断学习,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
吃苦耐劳、勇挑重担,认真履职
在她还是一名普通公诉干警时,就加班加点,抓时间挤时间多办案,其办案数不仅居全科之首,在我院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在多办案的同时,勇挑重担办大案,先后办理了符某某等二十人盗掘古墓葬案、李某某等十八人寻衅滋事案、张某某等十三人系列盗窃、盗掘古墓葬等重大、复杂案件。
担任科长职务后,她既是一名指挥员又是一名战斗员,无论是审查起诉还是出庭公诉,无论是审阅案卷、证据收集还是讯问被告人,她总是高标准、严要求,精益求精。自2013年以来带领全科同志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06件,提起公诉的案件中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在负责全科工作的同时自己办理案件378件,无一错案。其中2014年办理了省院指定管辖的雄县国土局前后两任局长高某某、刘某某滥用职权、受贿案,保定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纪检组长(副县级)程某某行贿、对单位行贿、串通投标案,李某某行贿、对单位行贿案;2015年办理了张某某等四人挪用公款案、孟某某等六人行贿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2017年办理了侯某某、方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鄂某某、杨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
创新工作、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和谐
把“牢记天理、国法、人情”作为座右铭,一刻不曾忘记。办案过程中,始终以维护法律尊严为己任,注重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不拿法律做交易、不用案件送人情,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严查细审,严防遗罪漏犯,确保不枉不纵。
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突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的社会矛盾化解。以和谐稳定为目标,释法说理为主导,交流沟通为辅助,扎实开展了刑事和解工作。政协委员专门就该项工作给我院写来意见,称该做法“达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社会和谐做出了较大贡献,社会反响非常好!”
检徽闪耀承载着检察人的光荣与梦想,她因作为一名检察官而无上荣光。新时代新起点她已经在路上,正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检察官神圣职责,用自己的智慧与汗水续写检察事业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