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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1月31日上午,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志宏在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市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坚定争创一流目标,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提升办案质效,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落实政治责任,服务大局有新作为 

 一是着力保障“三大攻坚战”圆满收官。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从快办理“购车无忧”“盈泽投资”等非法集资犯罪案件113件,引导、监督侦查机关追缴涉案赃款2.3亿元。助力脱贫攻坚,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向53案当事人发放救助金89.08万元,防止因案致贫和返贫。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持续开展“护航蓝天碧水净土”“守护海洋”等专项活动,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04人,起诉360人,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履职1276件,督促清理垃圾、废物3.7万吨。 

二是着力保障“八个发展”战略实施。深化“一院一品护发展”活动,为全市重点工作提供精准服务。市院坚决落实上级部署,整合职能,开展生态保护监督、山海资源保护、驻唐企业服务,作为全省唯一市级院在京津冀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协同发展工作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为“协同发展”提供“唐检样本”;曹妃甸区院将工作站设在自贸区一线,促进“向海发展”;乐亭县院“清单式”对接钢铁项目,服务“转型发展”;滦南县院以检察建议维护海域生态,确保“绿色发展”;滦州市院“一对一”服务科技农业,助力“统筹发展”;路南区院聚焦食品卫生检疫,保障“共享发展”;开平区院立体化护航花海建设,聚力“融合发展”;遵化市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推“安全发展”。 

三是着力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原则,设身处地为企业排忧解难。落实落细市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六条措施》和《保障复工复产的意见》,健全服务机制。两级院扎实服务包联的75家民营企业,与工商联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认真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提升服务的针对性。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批捕158人,起诉212人。依法妥善办理企业家及经营者涉嫌犯罪案件,坚持“少捕慎诉少羁押”,不捕38人,不诉77人,建议变更为取保候审13人,建议判处缓刑41人。针对不当查封企业财产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5件,提请省院抗诉侵犯企业权益民事案件5件。 

四是着力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把疫情防控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抓紧抓实。做好自身防控的同时,先后出动警力千余人次,配合当地做好各项防控措施。依法从快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批捕诈骗、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犯罪32人,起诉81人。在全省率先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5件。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批捕10人,起诉19人,市人大常委会郭彦洪主任作出批示予以肯定,并要求各级人大给予支持;玉田县院办理的刘秀芹等人非法出售、收购珍贵野生动物一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二、践行司法为民,检察公信有新提升 

 一是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提高群众知情度。坚持每天向社会公开检察工作动态,共发布检察信息12万余篇,利用新媒体公开法律文书4552篇、案件信息10019件。热情规范接待律师阅卷2668人次,认真倾听代理意见。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未成年人保护等重点工作成效。以公开促公正,积极支持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邀请监督案件办理166件。坚持“能听证、尽听证”“能公开、尽公开”原则,组织公开听证185次,增强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 

二是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增强司法公信度。以提升办案质效为核心,在市委政法委支持下,与公法司会签《关于着力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的意见》。主动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沟通证据标准。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达到100%,扭转了无罪判决上年度全省最多的被动局面,最高检调研组给予充分肯定并推广了工作经验。以求极致的标准办理案件,主动介入侦查,减少退回补充侦查,缩短办案周期,“案-件比”从年初的2.4下降到年底的1.34,努力做到司法公正“不迟到”。以优化办案效果为宗旨,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6334人得到从宽处理,有效减少了社会对立面,刑事案件上诉率降至2.39%,案结事了成为新常态。 

三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度。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针对重罪减少轻罪增多的犯罪态势,依法不捕885人,不诉1101人,占比分别达到24%和15%,减少了对抗,及时化解了矛盾。秉持群众来访无小事理念,畅通信访渠道,及时接听、答复来电2156人次,热情接待来访3219人次,逐案开展释法说理。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对1449件来信访全部在7日内回复、3个月内答复。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化解信访积案159件,有效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保持涉检进京非法上访零记录,工作经验被省院推广。 

四是着力维护公共利益,增强群众满意度。推动市域治理创新,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安、市场流通等方面问题向党委政府提出决策建议387件。推进“四号检察建议”落实,加强窨井盖综合治理,市院与城管、住建等14家单位召开推进会,努力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开展非法清洗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问题公益诉讼监督,努力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得到市人大常委会有力支持。市院检察长到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检察建议,主动向市政府报送强化畜禽产业链治理的建议,在荷花坑市场设立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举报受理中心,努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靠前保护群众切身利益。 

三、依法惩防犯罪,维护稳定有新担当

一是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全市检察机关之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批捕264人,起诉583人,依法从重从快清结案件。坚持是黑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案件定性诉判一致率达到100%。逐案逐项明晰涉案财产性质、归属,助力财产刑执行到位率达到100%,精准“打财断血”。坚持打深打透,从一起涉恶案件中挖出涉黑线索,及时引导公安机关对肖振国涉黑组织立案侦查并依法提起公诉,得到市委和省院领导批示肯定,被最高检转发经验。注重源头治理,专题向市委报送《惩防涉黑恶犯罪工作报告》,针对三年办案中发现的自然资源、乡村治理等9大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出专项治理建议,张古江书记作出重要批示,为做好扫黑除恶成果转化和常态化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依法惩治各类犯罪。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己任,批捕2729人,起诉6263人。从严惩处故意杀人、抢劫、贩毒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213人。精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扰乱市场秩序等经济犯罪,起诉718人。依法惩治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盗窃等易发犯罪,起诉1556人。在10·3酒后驾车撞人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发生后,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公安机关提请当天即批准逮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完善监检衔接机制,起诉邢台市原副市长张西军(副厅级)、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原总队长王星亮(副厅级)、唐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原常务副书记纪兴龙(正县级)等职务犯罪38人。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立案5件9人,推动了有关部门严格公正执法。 

三是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零容忍态度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79人,起诉231人。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政策,依法不捕55人,不诉26人,附条件不诉39人,43名被帮教未成年人考上大学或回归社会。主动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向19名受害人发放救助金21万余元。在市委、市委政法委支持下,联合团市委及社工组织共同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全国试点建设,在全省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获评2020年唐山市十大改革创新经验。在全省率先建立未成年人关护基地和医疗机构关爱中心暨“一站式”办案区。建立未检工作年报制度,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推广。开展惩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举措被全国妇联转发。联合公安、妇联开展旅馆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治理,工作经验被省院推广。包括两级院领导在内的390名检察官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组织法治宣讲216场。 

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正有新成绩

一是加大监督力度,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在政法委支持下召开市强化法律监督领导小组会议,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省院丁顺生检察长批示要求各市认真借鉴唐山经验。全面落实提前介入、捕后跟踪监督等工作机制,纠正该立不立案124件、不该立而立案133件,工作经验被省委政法委转发。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596件,提出抗诉59件,抗诉规模居全省前列。纠正监管活动违法422件,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526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70件,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332件。冀东院办理的一起涉疫情防控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市院被最高检确定为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直接联系点。 

二是聚焦社会关切,做强民事检察监督。紧盯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违背法治精神、破坏公序良俗裁判,提出检察建议212件,提请省院抗诉45件,提出抗诉法院改判数居全省前列。针对不规范执行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06件,助力法院解决执行难。在全市模板租赁行业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梳理排查管辖权、诉讼时效、诉讼主体等问题线索案件139件。发现并向公安机关移送法官助理许金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犯罪线索,获有罪判决后,及时向涉案法院提出堵塞监管漏洞的检察建议。 

三是强化矛盾化解,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坚持依法监督原则,提出依法审判、执行检察建议并被采纳227件,数量居全省前列。积极维护行政执法司法权威,不支持监督申请89件。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理案件122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5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召开公开听证会化解的吴某某与遵化市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争议案,入选全省有关典型案例。 

四是着眼公益保护,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问题,立案14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40件,提起诉讼14件,挽回经济损失7200余万元。深挖一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采砂案件线索,对组织领导者杨庆义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追缴环境损害赔偿金2000余万元,让犯罪分子既受到刑事处罚,又为破坏环境而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办理某航运公司不及时打捞沉船污染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一改海洋公益受损国家买单现状。聚焦群众身边的安全,督促住建、消防部门加强对物业公司不履行消防义务的监管,确保消防通道安全畅通。市院与辽宁、山东、江苏等6省14个市级检察机关共同签署跨区域协作框架协议,联合开展黄(渤)海湿地保护工作。 

五、全面从严治检,队伍建设有新面貌

一是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制度,得到张古江书记、乔朝英书记等领导多次批示肯定。建立健全常态化检视整改制度,持续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和专题党日活动,切实增强讲政治、顾大局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 

二是把素能建设作为核心内容。按照“五个一”工作机制落实市委、省院各项重点工作,细化方案,全面提升工作质效。坚持实践导向精准练兵,以市院中层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为主要培训方式,实现“十大业务”领域、全体检察人员全覆盖。坚持培训自学相结合,全员学用《民法典》,获全省检察机关知识竞赛三等奖。与华北理工大学共建检察理论研究基地,成立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委员会,借助“外脑”办理疑难复杂新型案件。健全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发挥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两级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3187件,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4人次。 

三是把作风建设作为根本保障。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持严管厚爱,加强日常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重大节日前必开展纪律教育,召开违法违纪反面典型警示教育8次。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点亮警示红灯。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建立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组党风廉政会商制度,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建议》。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刀刃向内,查处检察人员违纪6人,从严防控办案廉政风险。 

四是把基础建设作为关键路径。扎实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从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和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抓基层强基础,持续做到精力向基层集中,力量向基层凝聚,政策向基层倾斜,充分激发基层院自身活力和创造力。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基层检察院建设,极大促进了基层建设高质量发展,抓基层基础工作的经验得到省院丁顺生检察长批示肯定。丰南区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路北区院金融检察工作机制被评为全国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典型事例。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主动把重点、难点工作纳入人大监督检查范围,依靠人大监督和支持有力推动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民事诉讼法实施等工作情况;带着感情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市院领导到基层调研先走访代表委员成为“规定动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开放日、听证会、座谈会成为“固定模式”,并主动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通报工作情况,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一年来,我们强化责任担当,狠抓任务落实,努力“争第一,创唯一”,25个集体、41名干警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市院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保留“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涌现出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绩突出厅级干部、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唐山检察”微信公众号始终保持全国检察机关20强。我们深知,各项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委的关心关怀,离不开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地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新时代人民群众新期盼和党的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还需要再精准,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司法办案的质量、效果、效率需要进一步优化,法律监督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推动作用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协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规模质效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四是班子人员老化问题严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与司法责任制的要求还有差距,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培养亟待加强;五是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问题尚未完全消除,全面从严治检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咬定争创一流检察机关目标,以“争第一,创唯一”的精神状态,以“五个一”机制狠抓落实,努力为实现“三个努力建成”目标和唐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服务大局战略化,着力推进更高质量发展。从快惩处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维护常态化疫情防控秩序。全面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十六条措施,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能力水平。聚焦“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对标市委市政府“十四五”规划,科学调整“一院一品护发展”活动任务举措,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二是惩防犯罪精准化,着力推进平安唐山建设。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涉枪涉爆涉毒、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群众深恶痛绝犯罪,依法办理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易发多发犯罪,妥善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深入分析犯罪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提出防控犯罪对策建议,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唐山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三是法律监督实效化,着力推进法治唐山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量。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着力监督虚假诉讼、不规范执行等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及时全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监督行政违法行为,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检察力量。积极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着力办理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助力美丽唐山建设。深挖司法不公背后问题,严肃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是司法为民责任化,着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建立健全“谁办案谁负责到底”的工作机制,高质效办理案件,及时公开案件信息,主动释法说理,落实司法救助,依法保障群众权益,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认真梳理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权益的监管漏洞和社会问题,以高质量的检察建议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创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是队伍建设规范化,着力推进更可持续发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讲政治的要求贯彻始终。深化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全市检察机关整体发展水平,以全面正确履职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深入开展教育整顿,狠抓素能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法治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彰显新担当,展现新作为,打造新业绩,开创新局面,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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