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为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时间。12月4日上午,唐山检察机关在各辖区内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为主题,唐山检察机关干警通过设立咨询服务台、发放普法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的地位、作用以及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并结合案例解答群众有关法律咨询,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增进群众对宪法和法律的尊崇和信仰,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 主办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