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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党委制定专门文件将检察建议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核
时间:2023-10-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滦州检察




6号文件



2023年,滦州市政法委、滦州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滦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专门出台滦政法字[2023]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滦州、法治滦州建设的意见》,联合推动检察建议有效落实,进一步凝聚合力,构建“党委领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格局,为检察机关积极有效参与市域治理营造了良好氛围。


提高政治站位

深刻认识检察建议工作的重要意义


《意见》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滦州、法治滦州的高度,充分认识检察建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接受法律监督的自觉性,确保检察建议得到有效落实,不断改进执法、司法工作。


提升建议质效

依法规范开展检察建议工作



滦州市检察院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建议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按照“严格依法、准确及时、必要审慎、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到精准监督、有效监督,力争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立足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办案过程中加强注重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建议的精准性、针对性、可行性。


强化整改问效

积极推动检察建议刚性落地


《意见》要求被建议单位积极主动履职或纠正违法行为并及时回复检察机关,无正当理由且经催办仍拒不回复和整改的,应依法监督问责;市政法委可以依法启动监督程序推动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今年以来,滦州市检察院共制发检察建议70件,被建议单位全部在期限内回复整改。


积极能动履职

不断延伸检察建议治理效能



滦州市检察院坚持把执法、司法办案职能向社会深层治理领域延伸,注重以检察建议促进源头防范,推动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在源头、在诉前,切实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防范化解风险,并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努力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造福一方”的效果。如制发“危险驾驶案件遗漏案件相关人员”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就危险驾驶案件证据收集等情况提出系统性、可操作性的建议,公安机关及时回复整改,有效提高了危险驾驶类案件办案质效。


加强支持保障

凝聚检察建议办理工作强大合力



《意见》印发实施以来,各有关部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整改落实,市委政法委和市平安办、市依法治市办加强考核督办,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社会治理合力,共同构建起“党委领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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