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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院检察长何玉龙列席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
时间:2023-06-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14日,滦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玉龙列席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滦南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柳青主持会议。





列席审委会前,何玉龙检察长召集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开展讨论分析,听取承办检察官对案件情况的汇报,研究相关卷宗材料,对案件事实和证据、审查意见等案件细节进行全面了解,为列席审委会做好准备。会上,在认真听取承办法官对提交讨论案件的基本案情、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处理意见及其它有关问题进行了全面汇报说明后,何玉龙检察长结合案件事实及现有证据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案件经审委会委员充分讨论和表决,最终形成了审委会决议。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是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增强司法权威、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通过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和良性互动,提升监督质效,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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