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河北法制报刊发了《食品安全底线不容触碰》一文,对古冶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连续对三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切实维护社会公益,保障民生利益的具体举措进行了宣传报道。
以下为《河北法制报》刊发原文
唐山古冶检方连续对三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食品安全底线不容触碰
河北法制报讯 (张振杰)近日,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检察院连续对三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月24日,三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均庭审完毕。
三起案件案情基本相似,三名被告人明知其所售保健产品无正规合法生产安全手续,依然放任可能存在危害结果的发生,向社会不特定消费者销售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经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同时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广大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应当追究其民事责任。
发现案件线索后,古冶区检察院办案人员进行了充分调查取证,后根据有关规定向古冶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庭审过程中,公益诉讼起诉人针对每名被告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了询问、举证、辩论,并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三名被告人均认识到了自己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严重后果,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其中两起案件的被告人家属代替被告人于庭审结束后预缴了惩罚性赔偿金,表明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态度。
检察官提醒
这三起案件的办理,体现了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益、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坚定决心。古冶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食品安全问题,聚焦食品安全领域公益受损的突出问题,把检察履职的着眼点放在服务保障民生上。
食品安全底线不容触碰,社会公共利益不容侵害,如有违法,必将付出沉重代价。办案人员提醒食品生产者、经营者,一定要依法依规经营,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将食品安全摆在第一位,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杜绝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