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1月14日,迁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狄泽军带领经济犯罪检察办公室全体干警,就马某某涉嫌职务侵占、诈骗案到驻迁的国有企业河北金厂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涉案单位)送达检察建议,并就案件相关问题召开座谈会。该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张爱东,该公司执行董事赵和平参加会议。
会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建议该企业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通过倒查、梳理近五年签订的征用协议,查找管理漏洞进行整改,建立健全征用补偿程序,进一步完善审查机制,审慎签署征用协议。该公司执行董事赵和平对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议和主动上门服务表示感谢,承诺将认真落实检察建议,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强化员工的法律意识,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狄泽军检察长介绍了检察建议送达的目的、意义的同时,对强化检企互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出三点希望:
一是强化检察担当
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侵犯企业权益、破坏企业经营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为“六稳”“六保”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对涉嫌犯罪的企业负责人,均按照最高检提出的“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判缓刑的就提出判缓刑”的要求,保护企业家的权益和企业的正常运转。
二是树牢共赢理念
通过该案的办理,检察机关更加明确了要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理念;该企业应以此次案件中发现的问题为契机,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以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检察开放日、主题座谈会等多种途径,深入企业宣传,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做到守法诚信、依法维权。
此次检察建议的送达是迁西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有助于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而且对推动形成检察机关与企业的良性互动,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合法经营,助力迁西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该院将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强化法律监督,为建设“画境迁西、经济强县、乐享之城”作出更大的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