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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周立杰同志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时间:2023-1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印发《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立杰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周立杰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在他的带领垂范和悉心指导下,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在“护航儿童健康成长,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积极探索、创新求进,用法治撑起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屏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始终走在全市前列。


一体化司法保护平台的搭建者


坚持守正创新、大胆探索,找准检察职能与区域特色的结合点,曹妃甸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搭建未成年人一体化司法保护平台,将南堡检察室打造成独立的“未成年人检察室”,形成挽救涉案未成年人、救助未成年被害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相结合办案模式。注重加强与妇联、民政、社团等多部门互动合作,创建困境妇女儿童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建设了“检察官+妇联干部+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团队。两年来,助力65名涉罪未成年人归航,救助42名困难妇女儿童,发放司法救助金50余万元。


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守护者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依托“一站式”办案机制,促进“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曹妃甸区检察院成功办理全省首例被性侵害女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诉讼案,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成功办理全市首例支持撤销监护权、支持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为全面推进妇女儿童综合性权益保护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曹妃甸检察样本”。成功办理全省首例低龄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在依法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的同时,对被害人家中的两名未成年孩童格外关注,通过心理疏导、司法救助、控辍保学等各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救助和关爱保护。


青少年犯罪预防的力行者


坚持用法治阳光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检察长身体力行,率先示范,多次到辖区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讲座和交流活动,并担任北京景山学校曹妃甸分校法治副校长。积极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倡导安排全院检察官以“法治副校长”身份深入辖区24所中小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情景剧表演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以丰富精彩的“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竭力为未成年人播种法治精神,厚植校园法治沃土,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专业、更有效、更全面的司法保护,多次被央视新闻、河北新闻及《河北法制报》等媒体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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